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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青镜催迟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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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个Bradley早也已经死了。”

-----正文-----

阮雪榆面对马头左侧,沿45度角向马颈靠,站到与它左肩平行的位置上,这是一个让马儿感到最放松、舒适的接近方式。

Ableson的马耳随意转动,眼神变得非常安祥。阮雪榆抓了抓它的脖子,轻轻唤它的名字。

阮雪榆将手轻轻接触它的面颊,Ableson嘴巴空嚼,发出咔咔的声音,这是马儿表示谦卑、臣服的意思。

他单手扶了帽檐,轻轻上下晃动头盔,将缰绳无名指及小指间绕出,握于拳心,拇指轻压于上。

麝皮的长靴和深灰色的马裤紧紧地包裹着他一双修长、形状优美的大腿,金质皮带几乎严苛的束勒之下,将阮雪榆的腰肢衬托得愈发窄瘦和柔韧了,只有几握而已。

他背脊挺直,但整个人看上去非常放松,也没有什么大幅度的动作,只是重复着一站一坐的打浪。

外行人看的是热闹,杨总就说:“这就叫精通马术啊?”

助手却惊叹地看着阮雪榆——

许多资深的骑手都认为,慢步是最简单也是最艰难的,可是阮雪榆却做得举重若轻。

渐渐的,阮雪榆斜换里怀,让马的后肢产生推力,步伐伸展;在短蹄迹线的时候,就令它向前深踏支持负重,前躯轻扬之下,步伐自然而然就缩短了。

助手起立,摘下了礼帽,注视着阮雪榆的方向。

何度也觉察到大大的不对劲,惊讶得想骂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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